在国际多式联运中,陆桥运输(Land Bridge Service)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远东/欧洲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形式。所谓陆桥运输是指采用集装箱专门用的列车或卡车,把横贯大陆的铁路或公路作为中间“桥梁”,使大陆两端的集装箱海运航线与专门用的列车或卡车连接起来的一种连贯运输方式。多式联运中使用的集装箱一般应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提供。这些集装箱来源可能有三个:一是经营人自己购置使用的集装箱;二是由公司租用的集装箱,这类箱一般在货物的起运地附近提箱而在交付货物地点附近还箱;三是由全程运输中的某一区段承运人提供,这类箱一般需要在多式联运经营人为完成合同运输与该分运人订立分运合同后获得使用权,成都南航多式联运。如果双方协议由发货人自行装箱,则多式联运经营人应签发提箱单或者租箱公司或区段承运人签发的提箱单交给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由他们在规定日期到指定的堆场提箱并自行将空箱托运到货物装箱地点准备装货。如发货人委托亦可由经营人办理从堆场装箱地点的空箱托运,成都南航多式联运。如是拼箱货或整箱货但发货人无装箱条件不能自装时,成都南航多式联运,则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所用空箱调运至接受货物集装箱货运站,做好装箱准备。多式联运中使用的集装箱一般应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提供。成都南航多式联运
海运多式联运解说进出口合同中需注意的问题:对于国际贸易来说每个国家都有他们各自的法律,因此国与国之间做贸易的话就要事先了解到各个国家之间存在的法律差异,那么国际货代代理商就对这方面比较熟悉,整个过程中都需要依据合同的条约来执行。进出口合同中需注意的问题:合同文本涉及的外语。英语是国际通用语言,因此我们在与外国客户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让他们也同时准备中英文版本,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请专业的翻译师傅来一起完成外贸合同,并且词语与语法不可以出现模凌两可的情况,这样对于后续的合作才可以避免掉相关的争议,值得信任的国际货代代理建议在客户同意的情况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中文版本为准,外文版本为辅。深圳铁路整柜联运国际多式联运中,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联运是不同方式的综合组织,全程运输均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组织完成的。无论涉及几种运输方式,分为几个运输区段,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运全程负责。海运多式联运注意事项:1.选择好的货代,比选择一个好的船公司更有价值。2.电放是给良好信誉的客户提供的,一般不会给陌生的客户做电放。3.倒签提单是一种欺骗行为,虽然比较普遍,但是仍然说明了生产备货阶段的管理混乱。应当避免。4.对于客户委托的船公司,如果条件可能应当拜访或者电话了解一下背景。5.保险要及时,并且根据货物的不同进行补充保险。6.货物有木制托盘注意对方海关是否有熏蒸要求。7.小型船公司运价便宜,但是会有消失的风险。
国际多式联运有什么优势?可以简化托运、结算及理赔手续,节省人力、物力和有关费用。在国际多式联运方式下所有一切运输事项均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办理。而托运人只需面向多式联运经营人,一次性办理托运,订立运输合同,支付费用以及保险等业务。同时,由于多式联运采用一份货运单证,统一计费,简化制单和结算手续,节省人力和物力。此外,一旦运输过程发生货损货差,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也可以简化理赔手续,减少理赔费用。当需要进行海运多式联运时,势必需要和海运公司进行价格咨询。
多式联运出口报关:若联运从港口开始,则在港口报关;若从内陆地区开始,应在附近的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报关事宜一般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办理,也可委托多式联运经营人代为办理。报关时应提供场站收据、装箱单、出口许可证等有关单据和文件。多式联运货物装箱及接收货物:若是发货人自行装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提取空箱后在自己的工厂和仓库组织装箱,装箱工作一般要在报关后进行,并请海关派员到装箱地点监装和办理加封事宜。如需理货,还应请理货人员现场理货并与之共同制作装箱单。若是发货人不具备装箱条件,可委托多式联运经营或货运站装箱,发货人应将货物以原来形态运至指定的货运站由其代为装箱。如是拼箱货物,发货人应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的集装箱货运站,由货运站按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指示装箱。无论装箱工作由谁负责,装箱人均需制作装箱单,并办理海关监装与加封事宜。对于由货主自装箱的整箱货物,发货人应负责将货物运至双方协议规定的地点,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在指定地点接收货物。如是拼箱货,经营人在指定的货运站接收货物。验收货物后,表示联运经营人接收货物的人应在场站收据正本上签章并将其交给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协作式多式联运是目前国内货物联运的基本形式。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司
国际多式联运是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进行联运的运输组织形式。成都南航多式联运
国际多式联运的优点:1、责任统一,手续简便;2、节省费用,降低运输成本;3、减少中间环节,时间缩短,运输质量提高;4、运输组织水平提高,运输更加合理化;5、实现门对门运输;协议(多式)联运。它是指运输企业之间根据商定的协议开展的多式联运。比如,不同运输方式的干线运输企业与支线运输或短途运输企业,根据所签署的联运协议开展的多式联运,即属此种联运。与法定(多式)联运不同,在这种联运形式下,联运采用的运输方式、运输票据、联运范围、联运受理的条件与程序、运输衔接、货物交付、货物索赔程序,以及承运人之间的利益分配与风险承担等,均按联运协议的规定办理。与法定(多式)联运相比,该联运形式的较大缺点是联运执行缺乏**性,而且联运协议的条款也可能会损害货方或弱小承运人的利益。成都南航多式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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